不可思议,广东广州,一对情侣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140万的二手房,登记在女子的名下,同居10年后二人分手,房子卖了530万,结果让人意想不到。

原来,10年前,男孩与女孩一见钟情,男子出70万元,与女友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40万余元的二手房,登记在女友名下,两个人同居10年后分手。

现在,女友将房子卖得530万元,只愿意给男子70万元,男子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,女孩不同意。

男孩一纸诉状将女友告上法庭,

法庭上,女孩认为自己和男孩之间只是同居关系,房子是自己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一人的名下,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。

男孩认为房子是自己和女孩同居期间共同购买,认为房子属于自己和女孩的共同财产,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割。后来,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支持。

男子在与女友共同购买房产并同居了10年后,分手后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,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308条规定,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,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,视为按份共有。

第309条规定,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的份额,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出资额确定;不能确定出资额的,视为等额享有。

男子蕞终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支持。

首先,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婚前或同居期间,特别是在涉及重大财产共同购买时,应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。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可以有效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。

其次,男子主张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,这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要求。无论是夫妻关系还是事实夫妻关系,房产分割应当公平合理,考虑到双方的贡献和权益。

然而,这个案例也引发了对"白嫖"行为的讨论。"白嫖"指的是在婚前或同居期间,一方仅凭感情而未做出实际贡献,却要求在分手或离婚后分享财产。一些人认为男子在这个案例中是在行使自己的权益,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他只是为了得到经济利益而采取的行为。

总的来说,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一些重要的教训。在与他人共同购买财产时,应该充分考虑法律风险并签订相关协议,以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
共同出资购房并同居生活十年,自然按照出资份额分割财产,怎么会一人占为已有的想法,做人要坦荡,钱财乃其次,谁的青春都是宝贵的,男的女的都一样,好聚好散!

这也是给广大恋爱中的朋友提个醒,谈恋爱之间可以买房,毕竟都是奔着结婚的,想法是好的。但也不能完全放在一方名下,所以有时婚前协议也是有必要的。很多人看似对婚前协议不理解,各有各说法,但同时也是为两个人的将来着想。

也应该重视爱情和婚姻的稳定,以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。重要的是,对于类似的案例,法律应该能够提供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,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。

情侣共同买房分手后女方偷偷卖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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